Sunday, November 23, 2014

《愛不需犧牲,讓感情持續加溫有妙方》


擁有快樂的人理當與人分享快樂;快樂是孿生兄弟。
--英國詩人拜倫(Lord Byron)
 感情是快樂的要素,其中又以愛情為首。心理學家麥爾斯認為:「能與摯友維持親密、平等、深刻、終生的友誼,最有可能預見快樂的結果。」不過,愛情才是最常被人們拿來描寫和討論的話題。這是一種如膠似漆、互相依戀的感情,也是最容易引人誤解的議題。
 
愛與犧牲

相信只要找對了終生伴侶就能得到快樂的人,很有可能因為必須對配偶、子女,或婚姻制度負責,而陷入不愉快的婚姻關係。他們誤以為犧牲就是美德,不承認為了另一半勉強守住這份婚姻只會令雙方沮喪和痛苦。日積月累之後,犧牲自我的一方將怪罪另一半剝奪了他在別處可能尋獲的生活意義和樂趣,另一半則是痛苦地得知對方是因為不得已才留在身邊,不是因為想留下,所以也無法為婚姻找到意義和樂趣。

就算是真心相愛、希望白頭偕老的夫妻,也有可能因為相信愛就是犧牲──犧牲愈大表示愛得愈深──而毀掉婚姻的幸福。值得注意的是,在患難時期守著婚姻伴侶不叫犧牲;當我們真心愛一個人的時候,往往會覺得幫助對方就是幫助自己。心理學家布蘭登強調:「愛情最重要的互補關係是:除了照顧自己的利益,也考慮到對方的利益。」

我所說的犧牲,是指一個人願意放棄某樣能讓自己快樂的重要東西。比方說,當一位女士為了成全丈夫接下海外的工作,決定永遠放棄她所熱愛而且是在別處找不到的工作,就是一種犧牲。因為如果那是一份合乎個人興趣的志業,放棄那份工作就會減損她的快樂。當這位女士為了幫助丈夫完成某件重要工作而請假一星期,就不算是犧牲,因為她不需要委屈自我,她的快樂也不會因此減少。由於她的快樂與丈夫的快樂息息相關,雙方只要看到對方很快樂,自己就會覺得更快樂,所以她幫助丈夫也等於幫助自己。

我們很難分辨何種行為會犧牲長期的婚姻幸福、何種行為能促進婚姻成長,只能透過觀察夫妻兩人是否快樂的方式,來區分何種行為有害,何種行為有利。維繫婚姻有如進行一場終極貨幣交易,道理與商場交易相通。雙方在交易過程中獲利愈多,婚姻關係愈有可能幸福美滿。當其中一方的終極貨幣出現短缺的情況(例如妻子不斷放棄生活意義和樂趣,好讓丈夫獲得更多生活意義和樂趣),將來的結果便是雙方都變得比較不快樂。要從婚姻關係獲得滿足感,夫妻都要感受得到雙方的交易是公平的。

 

經營婚姻比找對伴侶更重要

很多人以為,婚姻幸福的關鍵是找到合適的伴侶。事實上,維持幸福婚姻最重要也是最難做到的一項因素,不是找到合適的另一半,而是好好經營自己選擇的婚姻。

大家誤以為找對伴侶比經營婚姻來得重要,至少有一部分原因要歸咎於電影。電影總在愛情萌芽之際劃下句點,而在現實生活裡,愛情最大的挑戰卻出現在「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以後。

「只要找到真愛必能永遠活得幸福」是個錯誤的觀念,導致許多夫妻不在乎婚姻的過程──包括每天都會遇到影響雙方感情的問題、活動和事件。誰會真的以為只要自己找到理想的工作和職場,就不再需要努力打拚?這樣肯定招致失敗的後果。面對感情關係的時候也是如此,當我們墜入情網後,真正麻煩的事情才要展開,培養親密的感情不是件容易的事。

夫妻應當依靠了解與被了解的方式來培養親密的感情。只要根據雙方對彼此的了解採取一些行動(參與能為雙方創造意義和樂趣的活動),就能增進夫妻間的親密感。當夫妻逐漸了解彼此,一起投入雙方最喜愛的活動,就為婚姻建立了一座抵擋狂風暴雨的基石,也為愛情和婚姻提供了綻放幸福花朵的沃土。

 

(全文請看《更快樂:哈佛最受歡迎的一堂課》第十三章:感情上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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